辛集消协消费提示:关注老年消费 关爱老年朋友
重阳节将至,为帮助老年消费者科学选购保健食品,合理投资理财、安全旅游出行,舒心养老生活,避免落入消费陷阱。辛集市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
一、 养生有门道,保健品消费需警惕。
近年来,一些无良经营者利用老年人信息相对封闭、需要陪伴、渴望健康等特点,炒作概念,虚假宣传,大行坑老害老之道,忽悠老年人盲目购买高价保健品,非法谋取暴利,致使有的老年人倾家荡产甚至葬送生命。老年消费者朋友们注意以下事项:
1.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法规禁止宣传保健品有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吹嘘为灵丹妙药或片面夸大药品毒副作用的虚假宣传,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以免贻误病情。
2.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替代其他食品,要坚持均衡饮食,过度服用保健食品,会增加肝肾等脏器负担,非但不能保健,相反会损害健康。
3.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及批准文号,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4.选购保健食品要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5.遇到“套近乎”的推销者,老年人要高度警惕尽量远离,更不要把联系电话和家庭地址透露给对方。在需要购买尤其是金额过高的产品前一定要谨慎,最好与家人商量或咨询医生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6.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并注意查验商家是否有证照齐全。买时注意索要正规发票和联系方式,收集保留好宣传资料,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将相关票据、资料等作为维权证据。
出游有猫腻,消费陷阱要当心。
1.当心团购价背后的陷阱。老年消费者在选择旅游社和产品时不要单纯以价格为导向,要多关注旅游产品的品质。
2.当心年龄“附加费”陷阱。年龄附加费是国家明令禁止收取的。报团时,要仔细阅读旅游合同内容,检查附加收费、行程路线、收费项目等条款是否合理后再签字和缴费。
3.防范不良商家以超低团费、分时度假、高额回报等为诱饵,让消费者支付高昂的出境保证金或会员预付卡费后,拒不按照合同约定退款或卷款跑路。
4.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承受能力选择旅游线路,避免过度疲劳导致身体不适无法旅游,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5.当心天价陷阱。如出现权益受损时,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保留好维权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资有风险,金融理财需谨慎。
1.购买理财产品时请牢记五个“不等于”:(1)银行理财不等于储蓄存款;(2)预期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3)口头宣传不等于合同约定;(4)别人说“好”不等于适合自己;(5)投资理财不等于投资发财。
2.清晰了解产品的发行与签约机构、保本与否、投资方向、预期收益率等,一定要明确自己所购买的产品类型,避免某些销售人员以“存款”“理财产品”名义推销保险。
3.防范以“赠礼、返佣”等为由进行销售。买保险赠送礼品、返还佣金等行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如果保险公司或者销售人员对赠礼进行承诺又不予兑现的,消费者要求兑现,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4.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对投资收益的收益和流动性需求。
5.清醒应对风险,进行多元化投资,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
服务有陷阱,养老居家多提防。
1. 警惕“骗局版”以房养老。在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处理本人所有的房产时应审慎行使民事权利,不要轻信投资高额回报的言论。老年人应多与子女、家人协商,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切不可草率签字或支付预付款等费用。
2.需要上门维修家电、燃气等业务时,谨防冒充品牌售后的“黑维修”虚要高价,更要防止不法分子以上门维修家电之际窜入家中实施诈骗、抢劫等犯罪活动。
一、 养生有门道,保健品消费需警惕。
近年来,一些无良经营者利用老年人信息相对封闭、需要陪伴、渴望健康等特点,炒作概念,虚假宣传,大行坑老害老之道,忽悠老年人盲目购买高价保健品,非法谋取暴利,致使有的老年人倾家荡产甚至葬送生命。老年消费者朋友们注意以下事项:
1.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法规禁止宣传保健品有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吹嘘为灵丹妙药或片面夸大药品毒副作用的虚假宣传,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以免贻误病情。
2.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替代其他食品,要坚持均衡饮食,过度服用保健食品,会增加肝肾等脏器负担,非但不能保健,相反会损害健康。
3.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及批准文号,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4.选购保健食品要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5.遇到“套近乎”的推销者,老年人要高度警惕尽量远离,更不要把联系电话和家庭地址透露给对方。在需要购买尤其是金额过高的产品前一定要谨慎,最好与家人商量或咨询医生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6.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并注意查验商家是否有证照齐全。买时注意索要正规发票和联系方式,收集保留好宣传资料,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将相关票据、资料等作为维权证据。
出游有猫腻,消费陷阱要当心。
1.当心团购价背后的陷阱。老年消费者在选择旅游社和产品时不要单纯以价格为导向,要多关注旅游产品的品质。
2.当心年龄“附加费”陷阱。年龄附加费是国家明令禁止收取的。报团时,要仔细阅读旅游合同内容,检查附加收费、行程路线、收费项目等条款是否合理后再签字和缴费。
3.防范不良商家以超低团费、分时度假、高额回报等为诱饵,让消费者支付高昂的出境保证金或会员预付卡费后,拒不按照合同约定退款或卷款跑路。
4.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承受能力选择旅游线路,避免过度疲劳导致身体不适无法旅游,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5.当心天价陷阱。如出现权益受损时,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保留好维权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资有风险,金融理财需谨慎。
1.购买理财产品时请牢记五个“不等于”:(1)银行理财不等于储蓄存款;(2)预期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3)口头宣传不等于合同约定;(4)别人说“好”不等于适合自己;(5)投资理财不等于投资发财。
2.清晰了解产品的发行与签约机构、保本与否、投资方向、预期收益率等,一定要明确自己所购买的产品类型,避免某些销售人员以“存款”“理财产品”名义推销保险。
3.防范以“赠礼、返佣”等为由进行销售。买保险赠送礼品、返还佣金等行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如果保险公司或者销售人员对赠礼进行承诺又不予兑现的,消费者要求兑现,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4.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对投资收益的收益和流动性需求。
5.清醒应对风险,进行多元化投资,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
服务有陷阱,养老居家多提防。
1. 警惕“骗局版”以房养老。在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处理本人所有的房产时应审慎行使民事权利,不要轻信投资高额回报的言论。老年人应多与子女、家人协商,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切不可草率签字或支付预付款等费用。
2.需要上门维修家电、燃气等业务时,谨防冒充品牌售后的“黑维修”虚要高价,更要防止不法分子以上门维修家电之际窜入家中实施诈骗、抢劫等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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